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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实施指南

2020-11-23 23:19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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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实施指南

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《关于深入实施“优质粮食工程”的意见》(财建〔2019〕287 号),现就落实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指南。

一、主要目标

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要紧扣实现粮食产业兴旺、农民增收、企业增效,满足消费者对优质粮油产品的需求,到 2020 年,全国产粮大县粮油优质品率提高 30左右。

二、组织实施

(一)实施主体

1. 省级粮食和储备、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省(区、市)总体实施方案,并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;管理省级层面的实施项目和示范企业;负责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的监督检查、指导实施及考核验收。

2. 示范县(市)政府是示范县(市)的实施主体,负责制定实施方案,加强对实施全过程的管理;负责对区域内示范企业实 施情况的协调指导、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。

3. 示范企业要坚持市场导向,聚焦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目标任务,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有序推进、确保落实,真 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。


(二)示范县(市)条件和数量

1. 示范县(市)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1) 处于优质粮油优势生产区,具备良好产地环境和发展潜力;

(2) 在培育、优选、推广新品种方面有明显优势,具备较好的连片规模化种植基础和粮食产后服务能力;

(3) 具有较好的优质粮油加工、销售和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基础;

(4) 县(市)政府高度重视,实施方案目标明确,措施可行。

2. 示范县(市)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,原则上

粮食主产省每年可支持 10 个以内示范县(市),其他省份每年可

支持 5 个左右示范县。示范县(市)除国家级贫困县外,应当实行动态调整,已列入支持范围的示范县(市)原则上今后不再纳入;各省(区、市)三年实施方案确定滚动支持的示范县(市),应当一次性确定资金支持额度,按计划分年度实施。

(三)示范企业条件和数量

1. 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1) 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,市场开拓能力强,有销售渠道;

(2) 企业资产优良,信用良好,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;

(3) 产品销售量大、市场占有率及消费者认同度高,具有较强的新产品开发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 政策要求;

(4) 企业积极性高,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, 措施具体可行。

2. 示范企业数量由各省(区、市)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示范

县(市)政府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择优选定。

三、实施内容

各实施主体要聚焦目标任务,把“五优联动”贯穿于“中国 好粮油”行动计划全过程;围绕“从田间到餐桌”各环节,统筹 谋划、补齐短板、系统推进。突出示范引领、创新模式、挖掘典型、推广经验、放大效应,着力在品牌推广、渠道建设、科技支 撑和专题宣传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。

(一)优化种植结构,促进“优粮优产”。示范县(市)和示范

企业要立足优势,突出特色,加大培育和优选优质粮种力度,积 极引导和组织推广优质品种,实现连片种植和规模化经营。

1. 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建立种植基地,开展优质粮食订 单农业,培育和优选优质品种,推广连片种植。

2. 示范县(市)建立优质粮油产前产后科技服务平台,指导 农户科学种粮、科学管理、科学储粮等,特别是加大优质粮食种植技术的推广力度。

3. 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,制定粮食 生产过程控制技术规程,建立全程可追溯体系等。

4. 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建立有效激励机制,对采取建设 种植基地、开展优质粮食订单农业等方式,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成效突出的示范企业给予奖励。


(二)强化质量导向,促进“优粮优购”。示范县(市)和

示范企业要根据粮食质量及品质情况,按照“优粮优价”原则进行收购,切实增加农民收益,保护农民种植优质粮食积极性。

1. 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、生产特色、区域 特点、市场认可程度等,组织制定优质原粮标准。

2. 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对本区域内粮油产品进行测评, 掌握粮油质量、品质、营养特性等,指导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力度, 推动产业升级。

3. 支持企业按优质优价原则进行收购。

(三)提高储粮水平,促进“优粮优储”。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要推行优质粮食按品种及等级分仓储存,积极推进绿色

储粮和智能化储粮新技术,不断提高仓储技术和精细化管理水 平。

1. 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在粮食收购、清理、干燥、储存 等关键环节制定技术规程或技术要求,通过改造仓储设施,实现储粮技术升级,满足按品种及等级分仓储存的要求。

2. 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及示范企业开展优质粮食分品 种及等级储存保鲜技术研究,制定相关技术规程或技术要求。

3. 在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推广应用保质保鲜、防虫防霉、 低温干燥、低温储藏等新技术。

(四)倡导适度加工,促进“优粮优加”。地方各级粮食和

储备部门、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要建立标准领跑者激励机制, 走“标准引领”“以质取胜”之路,加快推广粮油产品适度加工,发展粮食循环经济,促进粮食资源综合利用。

1. 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结合本省(区、市)实际情况、区域特点、特色品种、市场认可程度等,组织制定优质成品粮油标准; 鼓励粮食企业结合品牌特色、区域特点、市场认可程度等,制定企业产品团体标准,提升区域粮油产品的加工质量。

2. 通过示范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,采用新工艺和新技 术,研发优质粮油新产品。

3. 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相关企业、科研院所根据优质粮 食生产区域特点,结合地域优势和品牌建设等,研究建立优质粮油适度加工标准和规范。

4. 示范企业应用先进技术,通过技术改造和提高质检水平, 实现产品升级,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。

(五)引领消费升级,促进“优粮优销”。按照分级遴选机

制推出省级“好粮油”和“中国好粮油”产品,促进粮油产品“提质进档、消费升级”;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,推进“互联网+粮食” 行动,发展粮食电子商务和新型零售业态,构建经济高效的优质粮油销售渠道;通过“中国好粮油”专题宣传,普及科学膳食知识,提高好粮油产品认知度。

1. 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及示范县(市)结合实际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,示范企业加强企业品牌建设,提高“好粮油”品牌的公信力。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制定地方“好粮油”产品标准和遴选办法,把品牌影响力、市场占有率、消费认同度和企业经营年限等作为重要指标,遴选过程要注重产品品质、地域文化和传统特色,做到公平、公正;组织地方“好粮油”遴选工作, 按程序进行公示后,将遴选结果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;加强对地方“好粮油”生产经营者监督,保证“好粮油”产品质量和信用。

2.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“中国好粮油”遴选工作, 在省级“好粮油”产品基础上,择优遴选“中国好粮油”产品。制定“中国好粮油”产品标准、产品及标识管理办法,规定“中国好粮油”遴选范围、要求,规范产品质量和标识管理,实行动态管理和淘汰退出机制。

3. 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、示范企业建立完善网络销售平台, 或者依托成熟的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,利用“放心粮油店”、大型综合超市等设立“好粮油”专柜和建设直营店,加大“好粮油”线下销售力度。

4. 示范企业利用社会物流资源,完善优质粮油产品配送网 络,探索成品粮“公共库”模式,提供专业的优质粮油产品储存 和配送服务。

5. 发挥“中国好粮油网”作用,突出公益服务功能,实现“中国好粮油”政策宣传、标准发布、产品推介、科普宣传等功能。

6. 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、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多渠道广泛宣传“好粮油”产品,运用粮食科技周、世界粮食日、展销会、 推介会等宣传平台和电视、广播、网络、微博、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。

(六)放大示范效应,促进“五优联动”。为发挥“好粮油”示范引领、辐射带动、放大效应的作用,在“优质粮食工程”示 范县、示范企业(合作社)和 “好粮油”销售店中遴选认定百个全国性典型示范县、千个先进示范企业(合作社)、万个样板店。

1. 全国百个典型示范县。典型示范县应在推广基地建设或订

单农业等方面有稳定模式和成熟经验,本县(市)粮油优质品率提高 40以上;在促进粮食产业兴旺、农民增收、企业增效等方面有具体举措并取得实效;在粮食品质测评、区域品牌推广方面成效显著;在推动“五优联动”、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示范作用明显。以现有示范县(市)为基础,原则上主产省推荐典型 5 个,

其他省(区、市)推荐 2 个;在各省(区、市)推荐基础上,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认。

2. 全国千个先进示范企业(合作社)。先进示范企业品牌应

在当地知名度和影响力大、产品市场认可度高,或区域特色明显, 带动能力强;在系统推进“五优联动”,重点是通过基地建设或订单农业构建粮食种植利益共同体、品牌推广、渠道建设、科技支撑等方面实际成效和示范作用明显;典型示范合作社应有加工产业基础和配套条件,优质粮油种植面积达到 50以上,且连片种植面积达 30以上,农户收益提高 20以上,在推广优质粮油连片种植、农民增收、脱贫攻坚等方面示范作用明显。先进示范企业(合作社)原则上主产省推荐 50 个左右,其他省(区、市)推荐 20 个左右;由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在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示范企业(合作社)中择优认定。


3. 全国万个样板店。
结合在“放心粮油店”、大型超市等设置专卖柜台或建设专卖店,年销售“好粮油”300 吨以上,信用良好、消费者认同度高,在宣传优质粮油品牌、提升品牌影响力、 扩大“好粮油”产品销售、规范服务等方面示范作用明显。各省区、市)样板店数量要综合考虑“好粮油”销量和网点数量等 因素,原则上按每 14 万消费人口 1 个样板店的标准,在销售“好粮油”的实体店中择优认定。在“百千万”典型示范中,各省应规范认定程序,经公示无 异议后,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,核审后统一公布。

四、考核验收

(一)验收条件

1. 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各项具体任务均已完成,达到了预期目标;

2. 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,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 及考核指标、计划实施内容、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、总体进度 完成情况、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;

3. 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;

4. 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,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;

5. 有已备案的实施方案及资金下达的有关文件;

6. 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;

7. 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。

(二)验收组织

1. 示范县(市)政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的验收,省级粮食和储备、财政部门可派员督导。示范县(市) 政府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 5 名专家,成立专家验收组,或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咨询机构进行验收。 采取专家验收组验收的,应对重要实施内容、示范企业进行现场查看,可根据需要设立资料小组、财务小组等开展相关工作。

2. 省级粮食和储备、财政部门负责对省级层面项目、省级管 理的示范企业进行验收。

3. 项目验收后应形成正式验收报告,主要内容应包括:目标 及指标完成情况、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、取得的主要成果、验收结论等。

(三)验收备案

1. 项目通过验收后,以示范县(市)为单位报送省级粮食和 储备、财政部门备案。备案的具体要求由省级粮食和储备、财政 部门确定。

2. 省级层面项目实施单位和省级管理的示范企业,直接报送 省级粮食和储备、财政部门备案。

3. 省级粮食和储备、财政部门汇总本省(区、市)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验收情况,编制总体验收报告,并附绩效自评价报告,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财政部备案。

五、保障措施

(一)完善方案。省级粮食和储备、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整体要求,完善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。根据本区域的

实际情况,结合产粮大县、区域特色、品牌建设等,统筹遴选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,对示范县(市)和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进 行认真审核确认,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省(区、市)实施方案,做 到统筹规划、目标明确,重点突出、内容科学,资金合理、测算 准确,措施得力、限期完成。

(二)精心组织。省级粮食和储备、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,

建立工作机制,组织做好项目申报、实施、考核与验收等工作。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建立项目推进和定期调度制度,全面掌握、及时跟踪项目进度、质量等情况,加大统筹协调力度,确保项目实施成效。示范县(市)政府要成立由粮食和储备、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,制定有关措施和管理办法,聚集动能、形成合力、精准施策,与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协调一致,与示范县(市)各项惠农政策深度融合,与示范企业及品牌建设实际紧密结合,加强对实施全过程的统一协调和跟踪管理,推动项目落地见效。

(三)规范管理。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,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使用项目 资金,对项目资金到位、使用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。加强对项目 实施过程中关键风险点的监控,严格执行廉政规定。坚持公平公正、客观真实,对弄虚作假、谎报瞒报等行为责令改正、追究责任;对违法违纪等行为严肃查处。

(四)强化保障。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建立“中国好粮油”专家咨询制度,为实施方案策划、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制定、产品研发、品牌策划等提供技术支撑。支持示范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制定“好粮油”产品发展战略规划,制定收购、储存、加工、物流、销售的全流程技术规范或服务指南。引导示范企业加强人才培养,特别是对实施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中的关键管理岗位、关键技术岗位人才的培养。

(五)严格考核。将“中国好粮油”行动计划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,确保落地落实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构建 长效机制。严格实行绩效评价,细化绩效考核指标,重点考核提 高粮油优质品率、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 党的实效、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。


附录:粮油优质品率的计算方法

粮油优质品率的计算方法

1. 粮油优质品的概念

有地域特色、有品牌影响力、消费者认同度高且安全卫生指 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;或符合“中国好粮油”系列标准的 产品;或符合省级“好粮油”系列标准的产品。

2. 粮油优质品率提高率的计算方法

粮油优质品率提高率=〔(T2-T1)/T1〕×100 其中,T1= W1/Wa , T2= W2/Wb

T1:“中国好粮油”实施前一年粮油(折原粮)优质品率 T2:“中国好粮油”实施完成后粮油(折原粮)优质品率Wa:“中国好粮油”实施前一年粮油总产量

Wb:“中国好粮油”实施完成后粮油总产量 W1:“中国好粮油”实施前一年优质粮油产量 W2:“中国好粮油”实施完成后优质粮油产量

(来源: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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